2017-3-10 11:08:08wangcheng
你好!
我于2016年办理了去澳签字(VISITOR (Class FA) VISITOR (Subclass 600)),Last Date to Arrive 13 October 2017 。请问,2017年10月13日的日期怎么理解?是不是我在这个日期之前到澳并可以在澳呆3个月(也就是在澳可以呆到2017年10月13日+90天)?
谢谢!
管理员回复:是的,在2017年10月13日前入境澳大利亚都可以,入境后可以停留90天。